交通部:明年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
发文日期: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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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重新核定车型分类。二、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根据《通知》,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其中,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来源: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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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