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中心等机构:今起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业务
发文日期: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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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实施细则》,并同步下发通知,明确自4月10日起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
根据通知,通用回购业务是指采用集中清算的三方回购交易业务。通用回购业务合格担保券包括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优质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以及优质发行人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合格担保券及折扣率标准参见《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格债券业务指引》。通用回购业务保证金率为0.08%。通知规定,业务上线初期,支持市场成员以自营清算方式参与业务,具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清算会员资质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可参与通用回购业务。
(来源: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法规链接:
《关于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