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制发新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
发文日期: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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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发布《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下称《规范条件》)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实施。
根据《规范条件》,印染企业建设地点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要求。同时,《规范条件》明确,印染企业要开发生产低消耗、低污染绿色产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具有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纺织产品。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此外,《规范条件》还规定,印染企业环保设施要按《纺织工业企业环保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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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7号--〈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