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发文日期: 2018-02-14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从提高技术门槛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三方面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通知》提出,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同时,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通知》还明确,相关政策自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
(来源:
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