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发文日期: 2018-03-21
英文版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下称《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应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勘察单位应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同时,《规定》指出,施工单位应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对单位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