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交所拟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及权益变动活动信披行为
发文日期: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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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出类似文件,面向社会征询意见,意见反馈均截至5月13日。
《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以下七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将大额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间隔从每5%缩减至1%。二是将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第一大股东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三是增加了控制权争夺时,涉及双方的持股变动信披义务。四是增加穿透披露要求。五是明确资管产品的权益归属认定标准和合并原则。六是明确了增持计划和重组计划的承诺与履行。七是进一步规范一致行动人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规链接:
《关于就〈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