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全面实施
发文日期: 2018-09-14
英文版
近日,应急管理部下发
《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通知》要求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重点内容包括“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等4个方面。根据《通知》,安全承诺公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状态和企业安全承诺两部分。企业存在“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相关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等4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来源:
应急管理部
)
法规链接: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