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发文日期: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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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下称《复函》)。
《复函》称,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按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等文件要求,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建筑师的地位,保障建筑师合法权益,抓好试点项目落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提升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品质。试点自2018年12月15日开始,期限3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法规链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