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发文日期: 2019-05-16
英文版
日前,财政部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下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准则》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准则》指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准则》第六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等五方面信息。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