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就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征意
发文日期: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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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相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6月29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限制人员的范围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和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特定严重失信人及被执行人。《征求意见稿》指出,缔约承运人及客运销售代理人,应当拒绝向特定严重失信人提供以下航空运输服务:不定期公共航空运输;定期通航运输(短途运输);不定期通航运输(包机飞行)。实际承运人不得向其提供自用公务飞行服务。对拒不落实要求或者过失导致向有关特定严重失信人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
)
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落实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相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