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五大类11种行为被列为科创板异常交易
发文日期: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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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发《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下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共6章42条,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其中,《细则》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同时,《细则》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描述。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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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