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发文日期: 2020-01-03
英文版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现场检查工作中贯彻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现场检查工作要重点对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主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等六类情况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属地银保监局提交临时报告。此外,《通知》还强调,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模板向银保监会或属地银保监局报送上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并填报相关附表。各银行保险机构2019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应于2020年2月15日前报送。
(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