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发文日期: 2012-01-18
英文版
环保部近日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
《通知》提出,水电开发要统筹考虑干支流、上下游的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统筹考虑单个电站的环境影响和流域水电开发的累积影响,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稳定。 水电开发需“坚持适度开发”,要为重要保护物种保留充足和必要的栖息环境。
《通知》明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
(来源:环保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