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
Circular on Issuing the Detailed Rules of the Appeal Review Committee of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Revised in 2018)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
Circular on Issuing the Detailed Rules of the Appeal Review Committee of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Revised in 2018) (Only Title Translated)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96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18]167号

2018年4月23日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升本所一线监管程序正当性和完备性,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充分的救济渠道,完善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更好发挥上诉复核委员会保护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会员及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作用,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本所于2017年6月1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37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会员及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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