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年5月14日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此次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产权保护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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