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9年1月21日

  为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2月21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邮政编码: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670(兼传真)
  电子邮箱:liyemeng@miit.gov.cn

  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渔业、畜牧用盐的管理,保障渔业、畜牧用盐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饲料和动物性食品的质量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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