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2019]22号

2019年3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5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整治内容
  在2017年部署开展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基础上,各地要进行“回头看”,并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2019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9]7号)要求,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