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2019年5月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相关任务要求,推动绿色产品标识整合,配合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开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场导向、开放共享、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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