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征求《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on Seeking Comments on the Guiding Opinions on Jewelry Appraisal Procedure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中评协关于征求《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China Appraisal Society on Seeking Comments on the Guiding Opinions on Jewelry Appraisal Procedure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中评协关于征求《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办[2019]52号

2019年5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珠宝首饰评估程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对征集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填写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表,于2019年6月20前将电子版反馈意见表发送我会,同时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寄送我会。

  联 系 人:韩琪琪
  联系电话:(010)88014232
  邮箱:biaozhun@cas.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33室
  邮编:100045

  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宝首饰评估行为,明确和完善评估程序,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合理,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珠宝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所履行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步骤,是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相关操作程序的细化。

  第三条 执行珠宝首饰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 基本遵循

  第四条 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珠宝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

  第五条 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珠宝评估专业人员,除具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外,应当具备珠宝首饰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珠宝首饰鉴定评估业务。

  第六条 珠宝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掌握不同种类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主要鉴定特征和鉴定方法;掌握不同种类珠宝玉石的品质评价要素和评价方法;掌握珠宝首饰鉴定、分类和分级的国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法规。

  第七条 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当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特点等因素,恰当选择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明确合理的评估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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