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20年版)》的公告
票交所公告[2020]1号
2020年5月29日
为规范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优化办理流程,票交所制定了《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本指引”),现予公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指引中各项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A区,收件人: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部,邮编:200002。为提高接入效率,金融机构可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扫描件至系统接入指定邮箱:xtjr@shcpe.com.cn,纸质材料同时寄送。
二、自本指引施行起,《上海票据交易所U盾管理规程》(票交所发[2017]52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有关事宜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7号)、《关于明确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票交所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63号)、《关于明确非法人产品申请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77号)、《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19年版)》(票交所公告[2019]2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票交所发[2019]3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印发<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技术验收规范V2.0.0>的通知》(票交所发[2019]52号)废止。
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上海票据交易所,电话:021-23139999。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2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票交所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票交所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票系统”)。
......
票交所公告[2020]1号
2020年5月29日
为规范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优化办理流程,票交所制定了《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本指引”),现予公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指引中各项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A区,收件人: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部,邮编:200002。为提高接入效率,金融机构可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扫描件至系统接入指定邮箱:xtjr@shcpe.com.cn,纸质材料同时寄送。
二、自本指引施行起,《上海票据交易所U盾管理规程》(票交所发[2017]52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有关事宜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7号)、《关于明确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票交所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63号)、《关于明确非法人产品申请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票交所发[2018]77号)、《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19年版)》(票交所公告[2019]2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票交所发[2019]3号)、《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印发<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技术验收规范V2.0.0>的通知》(票交所发[2019]52号)废止。
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上海票据交易所,电话:021-23139999。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202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票交所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票交所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