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的通知》 (国统字〔2023〕1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国统字[2011]86号

2011年9月30日

各省(区、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根据国务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47号),现对1998年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做如下调整:

  一、在第二条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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