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47号

2007年4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事务所分所是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并有独立经营场所的业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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