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2014年7月29日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
Please consent to the LexisNexis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