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中共广州市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穗字[2003]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促进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紧密结合,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要讲求实效,使公民道德建设渗透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当前要突出抓好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努力打造诚信广州。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中共广州市委

  2003年4月21日
  关于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委印发了省文明委、省委宣传部《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粤发〔2002〕4号),要求各地结合实施,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省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提高全市公民道德素质,保证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民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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