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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改的通知》 (财国合[2021]10号),此文件附件第七条第二项“配置专门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修改为“明确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国合[2017]28号
2017年5月2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金融机构:
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完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贷款赠款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部制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以下简称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贷款赠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贷款方或赠款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贷款赠款项目财务评估、编制贷款赠款资金使用计划和预决算,加强项目会计统计,规范项目支出、控制项目成本,强化财务监督,防控债务风险。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中依法或协议规定确需政府偿还的部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赠款纳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对于赠款方有指定用途的赠款,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核后相应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对于赠款方无指定用途的赠款,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规定,指导编写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对本级项目实施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与项目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监督;
(二)组织开展对贷款项目的财政评审;
(三)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贷款进行预算管理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贷款按照政府或有债务管理要求实施监管;
(四)对赠款进行预算管理;
(五)对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支付使用、成本费用支出、债务落实和偿还等实施管理和监督;
(六)就贷款赠款项目实施相关财务管理事宜与贷款方或赠款方进行沟通与协调;
(七)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贷款赠款项目进行的检查、审计等;
(八)财政部门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改的通知》 (财国合[2021]10号),此文件附件第七条第二项“配置专门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修改为“明确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国合[2017]28号
2017年5月2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金融机构:
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完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贷款赠款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部制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以下简称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贷款赠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合作、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贷款方或赠款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贷款赠款项目财务评估、编制贷款赠款资金使用计划和预决算,加强项目会计统计,规范项目支出、控制项目成本,强化财务监督,防控债务风险。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中依法或协议规定确需政府偿还的部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赠款纳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对于赠款方有指定用途的赠款,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核后相应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对于赠款方无指定用途的赠款,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规定,指导编写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对本级项目实施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与项目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监督;
(二)组织开展对贷款项目的财政评审;
(三)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贷款进行预算管理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贷款按照政府或有债务管理要求实施监管;
(四)对赠款进行预算管理;
(五)对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支付使用、成本费用支出、债务落实和偿还等实施管理和监督;
(六)就贷款赠款项目实施相关财务管理事宜与贷款方或赠款方进行沟通与协调;
(七)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贷款赠款项目进行的检查、审计等;
(八)财政部门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