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票交所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关于明确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票交所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关于明确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票交所系统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票交所发[2018]63号

2018年8月14日

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及村镇银行:

  为规范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即日起,申请接入票交所系统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及村镇银行,需进行大额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验证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机构申请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应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部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一)《金融机构加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申请表》(附件1);
  (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参与者终端及网络信息调查表》(附件2);
  (三)《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参与者推广计划申报表》(附件3);
  (四)机构票据业务基本情况(附件4);
  (五)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六)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七)机构清算账户相关材料:
  1.有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的机构,应提交在人民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无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的机构,可选择通过所属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的清算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结算,需提交拟使用清算账户所属法人机构出具的清算账户使用授权书(附件5);或在票交所开立资金账户进行票据业务资金结算,需按《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参与者资金账户业务操作规程》(票交所发[2017]71号)提交《上海票据交易所资金账户申请表》和指定出金账户的开户申请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八)《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预留印鉴新增、修改、注销申请表》(附件6);
  (九)申请单位已签署的《票据交易主协议(2016年版)》签署页;
  (十)申请单位已签署的《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服务协议(2017年3月)》(2份);
  (十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接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附件7);
  (十二)票据业务相关部门人员配备情况
  票据业务相关部门票据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设置、人员数量、岗位设置情况,全部业务人员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教育程度、从业经历、票据业务培训经历等(附件8)。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