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2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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