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章章名中的“印制”修改为“监(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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