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
2020年12月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
第二条、
第四条、
第十三条、
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七条和第三章章名中的“印制”修改为“监(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