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Announcement of the 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on Revising and Issuing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Refunding of Value-added Tax on Purchase of Homemade Equipment b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Announcement of the 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on Revising and Issuing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Refunding of Value-added Tax on Purchase of Homemade Equipment b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2021年6月22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和《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规定,经商财政部,现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6号)到期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和《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公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按照本办法全额退还增值税(以下简称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研发机构、国产设备的具体条件和范围,按照91号公告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主管研发机构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备案、审核及后续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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