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汇发〔2023〕8号

2023年3月23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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