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青政字〔2022〕54号

2022年11月8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者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制发时所依据的文件已失效、阶段性任务已完成或调整对象已消失的91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政策衔接和落实,要对本级、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一步清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1.关于批转《青岛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关于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的报告》的通知(青政发〔1998〕11号)

  2.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青政发〔1998〕83号)

  3.关于整顿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青政发〔1998〕203号)

  4.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报告的通知(青政办发〔1998〕103号)

  5.关于建设青岛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的通知(青政发〔1999〕101号)

  6.关于认真解决好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青政发〔1999〕115号)

  7.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教育的报告的通知(青政办发〔1999〕95号)

  8.关于放宽进市人口政策加快人才引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0〕91号)

  9.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青政发〔2002〕22号)

  10.关于修改《青岛市购买新建内销商品住宅迁入户口管理办法》的决定(青政发〔2002〕54号)

  11.关于政府档案查阅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6号)

  12.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3〕7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3〕62号)

  13.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产品名牌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04〕11号)

  14.关于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的意见(青政发〔2004〕68号)

  15.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办发〔2004〕8号)

  16.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4〕19号文件精神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18号)

  17.关于贯彻实施兽药管理条例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66号)

  18.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青政发〔2005〕28号)

  19.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06〕6号)

  20.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

  21.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07〕10号)

  22.关于印发《青岛市小麦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青岛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7〕37号)

  23.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五化”工程的意见(青政发〔2008〕8号)

  24.关于公布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名单的通告(青政发〔2009〕41号)

  25.关于印发青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0〕160号)

  26.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的意见(青政字〔2011〕35号)

  27.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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