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律商网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13号)此文件被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已失效***)

财税[2004]45号

2004年2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持和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尽量降低“禽流感”疫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精神,现就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个人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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