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律商网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2004]第428号

2004年12月10日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国务院决定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输卵(精)管结扎术;
  (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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