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9-02
作 者 |
刘侨 信侨争议解决服务有限公司 | 发文日期 |
2022-09-02 |
作者单位 |
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对经济、民生及各行各业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保险与再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不少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就其商业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进而引发一些列的保险和再保险争议。这些争议往往涉及到对保单相关条款的解读以及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往往需要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仲裁员运用灵活的程序来予以解决。这就凸显了在保险和再保险争议中使用仲裁的重要性。
本文将简要分析新冠疫情下常见的保险与再保险争议类型,并介绍选择仲裁来解决此类争议的主要优势及注意事项。
一、新冠疫情下的保险争议
新冠疫情可能引发涉及多类险种的索赔,如企业财产、供应链中断、强制停业、营业中断、事件取消、雇主责任、雇员补偿、按揭、人寿和医疗等方面的保险理赔。
在商业保险中,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可能出现的一个比较核心的争议点在于新冠病毒是否“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毁坏”(“direct physical loss of or damage to property insured”)。保险人在拒绝理赔时可能会提出投保人没有证明病毒对承保财产造成直接的损失或毁坏。而投保人则可能会辩称其无需证明病毒对其财产造成表面上的损坏(“damage”),只要能证明病毒对其财产造成了损失(“loss”)即应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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