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制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
发文日期: 2015-07-02
英文版
近日,工信部公布
《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
(下称《规范条件》),自2015年7月1日实施。
《规范条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或者单纯扩大产能的再生化学纤维(涤纶)项目建设。《规范条件》包括生产企业布局、资源消耗指标、环境保护等九项内容。在环保方面,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生产企业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用消耗少、效率高、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设备替代消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设备;新建和改扩建再生化学纤维(涤纶)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来源:
工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