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发文日期: 2018-12-14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下称《准则》),并同步下发通知,对实施时间作出安排。
《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其修订内容如下: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根据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