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就《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公开征意
发文日期: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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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6月24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乏燃料运输是国家管制的核活动,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不同分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乏燃料运输转移过程中,对于乏燃料运输通行手续、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等的具体申请流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明确了托运与承运双方的义务。对于乏燃料运输的托运人的乏燃料运输容器、货包,乏燃料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托运人对乏燃料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和应急工作负责,承运人做好配合工作。
(来源:
交通运输部
)
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关于〈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