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
发文日期: 2019-10-14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修订发布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引导资金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引导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同时,《办法》要求使用引导资金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及绩效评价。《办法》还规定,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引导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纳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