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进医疗机构等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
发文日期: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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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面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的基础上,基本完成电子证照的发放使用工作,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人人享有医疗资源信息服务的目标。据此,《意见》确立“加快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和“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三项任务。根据《意见》,要规范审批流程,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督的行政审批运行监控模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管理。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基本注册信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来源: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