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文进一步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发文日期: 2017-06-28
英文版
近日,质检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对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检验检疫支持措施,包括“探索建立检验监管绿色通道”、“优化完善信用管理措施”、“支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等7项举措。《通知》明确,实施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对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全面推进检验检疫报检无纸化,试点实施检验检疫全流程无纸化。《通知》要求,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书切实享受国外关税优惠减免,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维修再制造、国际服务外包等业务模式并给予相关政策优惠措施等。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法规链接: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