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问题
发文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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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部、住建部下发《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对资料移交共享、交易登记业务衔接等四方面问题作出规定。《通知》提出,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通知》要求,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通知》明确,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来源:
国土资源部
)
法规链接: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