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
发文日期: 2017-10-18
英文版
近日,质检总局印发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
(下称《规定》),自11月1日实施。
根据《规定》,检验检疫流程一般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工作环节:受理报检、审单布控、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动植物隔离检疫、检疫处理、综合评定、签证放行和归档。《规定》提出,检验检疫流程管理遵循“一次受理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抽(采)样、一次检疫处理、一次签证放行”的原则。《规定》明确,质检总局设置相应的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比例,并按照“双随机”方式实施抽批。对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有证据表明风险等级提高的货物,以及检验检疫信用C级及以下的收发货人或报检人,经风险评估可以提高抽批比例,直至100%。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法规链接: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