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制发《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
发文日期: 2018-01-19
英文版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下称《问答(四)》),自发布之日实施。
《问答(四)》明确了“创新层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定期轮换应如何执行”、“创新层挂牌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定期轮换时点如何确定”、“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都涉及的话,应如何披露”等五个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问答(四)》指出,参照
《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
,创新层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应按“为申请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挂牌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等六方面规定执行。
(来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及相关模板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