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管理
发文日期: 2018-02-23
英文版
近日,工商总局下发
《关于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及时全面归集涉企信息,加快推进数据协同共享,深度融合线上线下监管,深化拓展数据资源应用。《通知》明确,实时归集依法履职产生的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联合惩戒、简易注销、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信息。《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对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的企业,告知其需要申请审批的部门和事项,同时将企业登记信息以精准推送或平台推送的方式告知审批部门,并建立健全提醒催告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
(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