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Letter on Seeking Comments on the Interpretations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9 - No.12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Letter on Seeking Comments on the Interpretations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9 - No.12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17]1号

2017年1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请各地组织征求本地区上市公司、国有及其他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于2017年2月15日前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 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896
  邮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权益法下有关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

  一、涉及的主要准则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2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
  根据2号准则第十二条规定,权益法下,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简称其他长期权益)冲减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还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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