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文件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19]147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

2017年2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健康、养老资源供给不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养老日益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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