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110号

2019年10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事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翻译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遵循翻译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翻译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翻译专业人员,为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翻译人才服务,为构建中国对外话语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新时代构建中国对外话语体系对翻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聚焦提升翻译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扎实开展翻译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2.坚持科学公正。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注重职称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突出评价翻译专业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充分激发翻译专业人员的创新性和创造性。
  3.坚持以用为本。促进翻译专业学位教育、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相衔接,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相衔接,使人才培养、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更好促进翻译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
  4.坚持与时俱进。引导翻译专业人员密切关注翻译行业发展变化,及时学习运用翻译新技术,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翻译行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翻译质量和效率,推动翻译职称评价结果国际互认,加快翻译行业发展和中华文化对外传播。

  二、主要内容
  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相衔接等措施,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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