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此文件第三条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2014年3月24日

  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现将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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