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

计基[1978]234号

1978年4月22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对一九七二年经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意见》作了修改和补充,同时,制订和修改了《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关于加强自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基本建设投资与各项费用划分规定》,现一并发给你们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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