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发文日期: 2016-05-30
英文版
5月27日,上交所正式发布
《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指引》”), 在满足上市公司基本停牌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公司及相关各方的审慎停牌义务。
《指引》主要在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包括扩大停牌规范范围、严格控制停牌时限、细化停牌期间的信披和延期复牌程序要求。
严格控制停牌时限方面,《指引》规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此外,《指引》还明确,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复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满3个月后不得更换重组标的并继续停牌。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通知》